星期日, 12月 09, 2007

傷痕

年近四十,細數身上的傷痕,所存者不在少數。

右腳上背上一道淺疤,失去了皮膚應有的紋路,是小學時在家附近的草叢玩捉迷藏,踩到破璃瓶時留下的。在那年代,家裡的常備藥品,可是五顏六色,紅藥水、紫藥水、黃藥水、雙氧水......。塗塗抹抹之後再包成一大包,好幾天不能穿鞋。

頭頂上有一處是小四是洗完毛筆,跑回教室時,往前一滑,直接撞上門邊的牆角,血就沿著額頂留下來。加壓止血後,中午就回家休息,原以為沒事了,又在低頭看書時,血又滴在課本上。鄰居互相通報之下,來了個有大神通的媽媽,對著我的頭頂一邊發功,一邊唸咒語。疤痕應該還在,只是被濃密的髮絲蓋住。

在山上教書那年,夜裡無事,拿了一把鑿刀,也忘了是在刻什麼。手一滑,鑿刀就刺進手掌拇指跟裡,噴出了血自己也嚇了一跳,深夜裡只好自己隨便包紮止血,等天亮再到衛生所去。這衛生所也在梅園裡,上上下下也就只一位駐守,大家都叫他邱醫師,如果他真的是醫師的話,大概是我這輩子唯一能看到穿著雨鞋工作的醫師了(他也有一大片梅園要照顧)。幾個星期之後,疤痕不意外的留下來了,但是接下來幾年姆指總覺得不靈光,不時還隱隱作痛,一直到現在。

前幾天手背上又刮出兩道破皮,雖然淺淺的,但是長袖衣服常常會碰到,也覺得蠻礙事的。本想拿塊OK繃貼起來,但校護給了另一種處置。她說只要用透氣膠布直接貼在傷口上,不必擦藥,也不必更換,碰水也沒關係,過幾天傷口自行瘉合後,膠布也就差不多會掉下來。

只是隨著年紀增長,覺得傷口瘉合的時間也增長許多,只是個小擦傷,也要將近一星期的時間才結疤。不像活蹦亂跳的小朋友,手腳上數不清深淺不一的疤痕,只要一下課又奔出教室,快活在燦爛的陽光下。

我想丟掉急救箱裡亂七八糟的藥水,誰有超大3M透氣膠布的,請送我一捲...............不,兩捲備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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